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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对困难群体实施医补 | |||||
| 作者:roc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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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日起,四川成都的低保人员、低收入人员和特殊生活困难人员不必再有病生扛或担心因病致贫了。成都市政府对全市低收入人群实施医疗补助,使这一人群在一个自然年度里每人可得到金额最高为5000元的补助。 按照成都市新出台的《关于对全市城镇困难人员实施医疗补助的意见》规定,符合享受医疗补助条件的人员,在市级或市级以下的基金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减去按基本医疗保险已经报销的金额后,剩余的医疗费分别按以下比例给予补助;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助55%,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助4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助35%。低保人员在上述比例的基础上分别增加补助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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