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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就医报销应注意什么 | |||||
| 作者:roc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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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职工就医时,应主动出示《塘沽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手册》,以便医师在用药或实施诊疗过程中,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选择适宜的方案。 2、参保职工持塘沽区三所二甲医院或专科医院开具的《转院证》可直接转往医保局确定的天津市内24所定点医院(在型检查、治疗需事先到医保局备案);转往天津市其他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职工应持塘沽区二甲医院的转院证及用人单位证明信到塘沽区医保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未经批准费用自负,危急患者可在转出后的三日内补办手续。 3、工作单位在塘沽区,家住市内的职工就医可在塘沽区离单位较近的一家医院就诊或在本单位职工医院或单位保健站就诊,在市内凡是在市劳动保障局所定点的医院范围内就诊,所发生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予报销。 4、家住外地的参保职工可在其居住地选三所国办医疗机构就医,如因病情需要转往三所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上级医院,可由所选三所医疗机构中等级较高的一所开具转院证即可直接转往其他上级医院就医。如因病情需要跨省(市)转院,必须持当地转院证(或诊断证明)及单位证明到医保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前去就医。 5、职工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向医疗保险局申报时,须报送住院收据、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转诊证。申报门诊发生单项超过百元的治疗、检查、化验费用,须有费用明细,注明项目名称、单价、金额。 6、职工就医时应查看医院为职工开具的医疗收据是否加盖了医院收费图章。职工持外购处方到区外定点药店购药,须到医保局进行登记备案。职工进行人工晶体植入术、安装心脏起搏器、介入治疗、生物治疗、器官(组织)移植,在治疗前须到医保局备案登记。 7、职工门诊限额不足支付时,符合医保局规定的家床、特殊病种管理审批条件的,可以办理家床和特殊病种申办手续。职工在门诊限额以内办理家床可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系,不必到医保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8、符合规定建立家床和办理特殊门诊的参保职工,需在审批表上填清与申报疾病有关的药品8种(其中:西药5种,中药3种)。参保职工在建立家床或办理特殊门诊期间,因病情变化,需调整药品时,必须持医师出具更换药品证明于三日内到医保局医疗管理科办理调整药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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