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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塘沽区学生参保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作者:roc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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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会议精神,从今年9月1日起,商业保险公司不再承保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和政策规定的疾病医疗保险待遇,凡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从今年4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享受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和政策规定的疾病医疗保险待遇,本期内未参保的学生不能享受。 为保障学生医疗需求得到及时保障,请各学校必须向每个班级及其学生家长传达到位,如有意愿参保的,必须在3月25日前由学校组织到社险塘沽分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特此通知。 200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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