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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举措1月起实行单病种结算       ★★★★★ 【字体:
新年新举措1月起实行单病种结算 参保患者就医更实惠
作者:roc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4

    为了合理有效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激励定点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成本,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从2007年1月10日起,我区将对单纯阑尾炎等需手术治疗的6个病种试行单病种结算。今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规定的医疗定点机构接受这些疾病治疗时,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将大幅度降低。

    单病种限价收费指单一病种付费。参保人员从确诊入院、检查、治疗到治愈出院,规定费用标准。即针对某种疾病,参保人员实行单病种结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低于规定费用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标准结算;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按单病种规定费用标准结算(具体结算模式按医保规定比例进行结算)。单病种医疗费用超出规定费用标准的,参保人员按单病种规定费用标准结算,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负担。

    首批被划定为我区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的病种术式、定点医院、费用标准如下:

病种术式

定点医院

费用标准

单纯阑尾切除术

永久医院、盐场医院

2700/8

吻合器痔上粘膜环切术

肛肠医院

2600/3

晶体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术(单眼)

杭州道医院

3600/3

冠状动脉搭桥术

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50500/22

心脏单瓣膜置换术

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52000/22

心脏双瓣膜置换术

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65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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