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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塘沽区医保局向社会特聘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 | |||||
| 作者:roc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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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塘沽区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深化,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及经办机构在医疗保险运作中的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医疗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塘沽区医保局建立了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制度,首批特聘5名关心医保事业、责任心强的社会退休老同志担任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于2006年1月24日举行了聘请仪式,颁发了聘任证书。 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协助医保部门宣传贯彻医疗保险政策制度及相关的管理办法; 2、对定点医疗机构(含单位保健站、定点药店、社区服务站)中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医保局反映; 3、对各参保单位上报的工资总额及单位调剂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反映存在漏报、瞒报现象及不按规定使用专项基金的及时向医保局反馈; 4、对医保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反映并及时向医保部门通报; 5、对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及加强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实行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制度是发挥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是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实现医、患、保三方关系的协调发展一项举措。医保局继首批聘任社会监督员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监督员作用的发挥,今后将继续增加聘任人数,以更好地推动医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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