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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Ⅰ类特殊病门诊有效期重新认定的通知 | |||||
| 作者:roc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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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将临,为方便塘沽区参保职工就医报销,现将办理Ⅰ类特殊病门诊审批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04、05年已办完Ⅰ类特殊病门诊审批手续的患者,由用人单位医保负责人集中原《Ⅰ类特殊病确认审批表》(病故者除外),到医保局重新办理06年审批手续(个人办理者请携带患者本人《塘沽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手册》和身份证)。 二、05年未办理及在06年陆续发生Ⅰ类病需门诊治疗的患者,仍按塘医保[2004]21号文件及其附件1的相关规定办理Ⅰ类特殊病确认审批手续。 自发通知之日起开始办理。 特此通知。 200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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