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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塘沽区定点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纳入医疗保险管理的规定         ★★★★★ 【字体:
关于塘沽区定点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纳入医疗保险管理的规定
作者:roc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2

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按照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卫生局试行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塘沽区《关于重新登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的通知》(塘医保[2002]13号)文件要求,通过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的装备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部分医院无任何手续擅自购买、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现象十分严重。根据参保人员的医疗实际需要,结合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水平和大型医用设备申报、审批、持证情况,现对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纳入医疗保险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凡2003年以后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机构必须向医保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医保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请配置的理由、拟申请设备的名称规格和生产厂家情况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市有关部门立项批文复印件,上岗操作人员培训证复印件等。

    二、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行大型医用设备准入管理,凡未经批准仍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的,按违约处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另外,将对塘沽区准予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大型医用设备诊疗项目名单,在塘沽区医疗保险信息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布(网址:www.tgyb.gov.cn)。

    三、纳入医疗保险管理的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机构在使用时必须严格控制适应症,认真执行医疗保险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标准,同时为参保患者单独建立检查情况登记册,每季度向医保管理部门统计申报检查阳性率情况,年终按照《天津市塘沽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塘医保[2004]16号)文件规定进行考核。

    四、本规定由区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塘沽区准予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

定点医疗机构及大型医用设备诊疗项目名单

(通过医保网站向社会公布)

 

医疗机构名称

准入项目

阳性率标准

第五中心医院

医用直线加速器

——

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70%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60%

彩色多普勒仪

60%

港口医院

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70%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60%

彩色多普勒仪

60%

渤海医院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60%

彩色多普勒仪

60%

永久医院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60%

彩色多普勒仪

60%

传染病医院

彩色多普勒仪

60%

中医医院

彩色多普勒仪

60%

盐场医院

彩色多普勒仪

60%

大化医院

彩色多普勒仪

60%

妇幼医院

彩色多普勒仪

60%

新医医院

彩色多普勒仪

60%

向阳医院

彩色多普勒仪

60%

注:大型医用设备专指卫生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范围。彩色多普勒仪属我区医保重点管理的医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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