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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取消部分医院医保定点资格的通知 | |||||
| 作者:roc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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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参保单位: 因违反医保有关规定,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陆续取消了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津浦医院、盘山医院、河西区骨科医院、新开医院、桃园医院、一中心皮肤病医院、东丽区程林医院、长征医院、和平劝业医院、河东中山门医院、冶金医院、河西滨湖中医医院共十三家医保定点医院的资格,希望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及时传达到参保职工。 特此通知。
2005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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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roc 责任编辑:r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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